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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宝药业宣布全员降薪,员工质疑公司没那么糟糕
2020-03-21 12:25:38   来源:东方头条   

“全体正式在职人员短期薪酬下调。”“高管、中层和基层人员分别降低20%、15%和10%。”3月11日,亚宝药业(600351.SH)发出通知,全员短期薪酬下调,调薪将持续到疫情结束,公司经营恢复正常。

3月20日,多位亚宝药业员工告诉红星资本局,他们不能理解公司的调薪决定。这些员工认为,亚宝药业身处医药行业,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不大,并不符合人社部相关《意见》中“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前提条件。

亚宝药业通知:

为缓解经营困难,全员降薪20%-10%

3月11日,亚宝药业集团通知,为降低公司现金流,缓解公司的经营困难,使员工与企业共度疫情的艰难时刻,公司研究决定全体正式在职人员短期薪酬下调。其中高管、中层和基层人员分别降低20%、15%和10%。不同意降薪的员工就地免职。

降薪方案

通知称,疫情结束,公司经营恢复正常后,薪酬恢复原标准,并设定相应的补发机制。针对集团总部,半年度利润指标达成年度预算后,可停止阶段性薪资下调,次月起薪资标准恢复正常。公司年度利润达成年度预算后,通过年度绩效评估,对表现良好人员按不同比例补发被下调的薪资。其中年度绩效评估为A+的补发100%,A补发80%,B补发60%。

各中心,分、子公司在不违背集团条件下,根据自身业务特点,自行开展停止薪资下调和补发工作。

对于公司此次降薪,亚宝药业员工李先生说,“那些旅游、餐饮企业受疫情影响大,降薪大家都能理解。但医药公司集体降薪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对于通知中提到的薪酬回调和补发条件,李先生认为,自己作为普通员工,不清楚公司制定的半年度利润指标和年度利润指标,“通知说明是针对疫情的短期调薪,疫情结束后如果利润指标仍然达不到年度预算,难道一直不恢复薪资吗?”

亚宝药业子公司员工韩女士则认为,集团总部的年度绩效评估不适用于分、子公司,而分、子公司自行制定的标准要求,其中的可操作空间太大。

受访的亚宝药业员工向红星资本局表示,“我们认为公司的实际情况不算糟糕,2019年的净利润有500万-2500万元。”

亚宝药业困难吗?

计提2亿多元商誉减值,2019年净利下滑逾9成

红星资本局发现,作为山西首家上市药企,亚宝药业最近的日子并不好过。

亚宝药业年初发布的2019年业绩预减公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9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00万元到2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2.48亿元到2.68亿元,同比减少90.86%到98.17%。

同时,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56万元到-215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2.58亿元到2.78亿元,同比减少100.61%到108.42%。

亚宝药业在公告中表示,业绩大幅预减主要是公司对前期收购上海清松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松制药”)商誉减值约2.5亿-2.8亿元所致。此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相应影响公司2019年合并报表净利约2.5亿-2.8亿元。

亚宝药业2019年度业绩预告

这是亚宝药业近五年业绩下滑幅度最高的一次。财报数据显示,2014-2018年,亚宝药业的净利润分别为1.7亿元、2.22亿元、0.23亿元、2亿元和2.73亿元;增长幅度分别为43.93%、30.55%、-89.86%、788.94%以及36.53%。

红星资本局梳理发现,在收购清松制药时,清松制药承诺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实现的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300万元、6360万元和7632万。

财报显示,2017年至2018年,清松制药分别实现销售收入2.44亿元、1.86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455.09万元、7066.03万元,没能达到此前的业绩承诺值。

根据亚宝药业的说法,在国家医保局2018年12月“4+7”城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招标中,恩替卡韦制剂中标价下降约90%,在2019年9月新一轮带量采购中,恩替卡韦制剂中标价格在原有基础上再次下降约70%。随着制剂中标价格的下降逐步传导到恩替卡韦原料药及中间体市场,相关产品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下降,导致清松制药恩替卡韦原料药及相关中间体销售收入下滑,影响了公司业绩。受上述因素影响,清松制药2019年营收和净利分别下滑43.37%、84.92%(未经审计)。

业内人士认为,带量采购已是大势所趋,清松制药拥有恩替卡韦原料药,但公司并没有恩替卡韦的制剂产品中标,因此清松制药需要向其他公司销售原料药,没有议价能力,只能通过以价换量获得收益。未来,亚宝药业的业绩还将进一步承压。

亚宝希望员工共克时艰

员工质疑调薪不符合受疫情影响的条件

亚宝药业在调薪通知中称,此次调薪的指导思想之一是人社部发〔2020〕8号《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支持困难企业协商工资待遇。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生活费)、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要引导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周转压力。

亚宝药业集团在通知中表示,“公司的经营困难”,希望“员工与企业共度疫情的艰难时刻”。

不过,受访员工认为,亚宝药业的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不大,不符合《意见》中“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前提条件。

受访员工介绍,2月12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河南省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儿童管理专家指导意见(第一版)》。亚宝药业儿童清咽解热口服液成为该指导意见推荐用药。与此同时,在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发布的《临时性纳入挂网采购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有关药品目录(四)》中,儿童清咽解热口服液也在其中。此外,“公司在疫情期间还紧急生产酒精、消毒液。”上述员工说。

就公司的实际运营如何受到疫情影响、薪酬恢复原标准的条件细节、补发机制等问题,红星资本局多次致电亚宝药业董秘办,电话一直无人接听。亚宝药业文化宣传部则表示,不能接受媒体采访。而亚宝药业3月9日成立的品牌媒介部,目前人员还未到位。

律师观点:

调薪程序没问题,未来不恢复可协商或仲裁

疫情下不少企业生产经营遭受重重压力,在国家出台诸多减税降费的好政策扶助企业同时,企业也亟需自救。给员工降薪是否合法?降薪有哪些注意事项?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江露仙向红星资本局表示,如企业确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情况,调整薪酬并无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不得随意调整员工薪酬。但需要视具体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作为依据,而非员工个人的判断。

而对于员工担心亚宝药业借此机会永久降薪,江露仙表示,首先公司调整薪酬的方案已经通过了员工代表大会,在程序上没有问题。方案中也具体说明了疫情结束公司恢复正常后,薪酬恢复原标准。疫情结束的时间以国家正式宣布为准,公司恢复正常的前提是达到企业在方案中写明的“半年度利润指标达成年度预算”。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达到其规定,企业可以以此作为暂不恢复薪酬的理由。如果达到规定公司未恢复薪酬标准,员工须与公司协商,或是申请劳动仲裁。”

红星新闻记者 李伟铭 吴丹若

编辑 白兆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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