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上路,安全第一。但这行车安全,可不止是开车的时候要注意,即便我们把车子停了下来,安全问题也依旧不能忽视。特别是当我们要临时停车开车门的时候,也许一个不留神,就会引发严重的后果。下面这宗交通事故就与打开车门有关......
简要案情
2019年09月13日09时17分左右,罗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从兴宁市商业城方向沿新兴四路往兴田二路方向行驶,行至新兴四路57号门口路段从右侧超越由范某驾驶的冀AT***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时,与由邓某停放在路边停车位内开启粤M2***3号牌小型客车驾驶室车门发生碰撞,导致罗某倒地过程中又碰撞冀AT***6重型半挂牵引车,造成罗某受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及粤M2***3号车和电动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确定如下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邓某驾驶机动车开车门时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是造成此事故发生的原因。
交警提醒
无论是驾驶员还是乘车人,开车门时一定要先观察车外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打开车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这份“荷式开门法”请收好!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兴宁公安交警宣传